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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令(109/01/15):制定「醫療器材管理法」

總統令

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
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04021 號

茲制定醫療器材管理法,公布之。

總 統 蔡英文
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
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


法規生效狀態:
※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,最後生效日期:未定。
※本法施行日期,由行政院定之。


下載 醫療器材管理法(民國 109 年 01月15日公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