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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食品藥物管理署【管制藥品簡訊投稿須知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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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制藥品簡訊投稿須知(草案)
修訂日期101.02.14
一、投稿方式 
(一) 來稿請以電子檔doc(Microsoft Word2003) 之格式用附檔方式寄送至al8617@fda.gov.tw 王婉靜執行編輯收(聯絡電話:02-27877634)。
(二) 來稿內容:請附通訊作者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、通訊地址、電話等資料,並明列所有共同執筆者姓名。

二、稿件審查及稿約規定 
(一) 本刊以登載有關藥物濫用防制、藥物濫用治療與藥癮戒治為原則,包括學術論文、專題報導、個案報告等。
(二) 本刊採用之文稿,以未在國內外任何刊物發表者為限;投稿至本刊之作者,應對論文之內容及相關發表權之取得,負全部之責任。
(三) 本刊編輯有修改、取捨來稿之權,若經本刊接受之稿件,執行編輯將通知作者做適度之增刪與修改。
(四) 本刊審查一律採匿名審查,經本刊接受之稿件,於稿件審查之過程中,作者應盡速提交於本刊執行編輯修訂之稿件。所有稿件一旦為本刊接受即為本刊之永久財產,除非有本刊書面認可,別處不得刊出。

三、文稿類型
(一) 研究論文:係指原創性且未發表過之學術論文,篇長以不超過三千字(含中英文摘要與參考文獻)為原則。
(二) 專題報導:係指對藥物濫用防制之相關議題的探討,篇長以不超過二千字(含中英文摘要與參考文獻)為原則。
(三) 個案報告:凡與藥物濫用治療相關之個案報告,篇長以不超過二千字為原則。
(四) 文獻或政策評論:係指分析聯合國或外國特殊且具效益之藥物濫用防制學術、管制藥品管理政策評析,篇長以不超過二千字為原則。

四、撰稿格式
(一)文稿版面:以A4規格之白紙電腦打字之電子檔,內文採單行間距,由左自右打。中文字型採14號新細明體,標點符號及空白採全形;英文字型採14號Times New Roman,數字及英文字母採半形,文章內容應含本文及參考文獻。
(二)來稿編寫次序如下:
1.研究論文:首頁、引言、方法、結果、討論、誌謝、參考資料、表格、圖片等。
2.專題報導:首頁、引言、結果、討論、參考資料等。
3.個案報告:首頁、引言、案例、討論、參考資料等。
4.評論:無固定格式,但必須列出參考資料。
(三)首頁:請繕打題目、作者姓名、各所屬機構(不同機構請以”1、2、3…”分開表示)
(四)統計符號:均須用斜體字,數學符號兩端需各空一格。
(五)圖表結構:包含標題、內容以及資料來源或註記等三部份。
(六)文稿中之專有名詞應翻譯成中文,並於第一次使用時括號加註原文。
(七)文章內文引用文獻格式
1.出版年份為求國際流通之便,一律以西元年表示
2.若同時引用中外文獻,中文參考文獻排在前,英文參考文獻在後。
3.作者為一人時,如:陳為堅(2000)、Heckathorn(1997)
4.作者為二人時,如:陳為堅、丁志音(2000)、Harrison與Baker(1998)
5.作者為三至五人時,初次引用時,所有作者均列出,蔡長哲、陳喬琪、林式穀( 1996);Kashani, Orvaschel, Rosenberg, & Reid, (1989)。第二次以後再引用時,則僅列出第一位作者並加等人。 
6.作者為六人以上時,每次僅列出第作者並加等人。如陳文堅等人(2000)、Baker等人(1998)。
7.作者為組織機構時,如為初次引用,如: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[管制藥品管理局](2000)。第二次以後再引用,以管制藥品管理局(2000)表示。如:National Institute of Drug Abuse [NIDA]( 1999)。第二次以後再引用,以NIDA(1999),或(NIDA, 1999)表示。
8.引用多位外文姓氏相同之作者時,相同姓氏之作者文中引用時均引用全名之縮寫。如: R. A. Luce(1995)和 P. E. Luce(1990)。
9.同時引用多筆文獻時,依姓氏之字母(筆劃)、年代、印製中等優先順序排序,不同作者之間用分號分開。如:(李志恆, 1998a,1998b;陳為堅, 2007a,2007b)。(Pautler, 1992; Razik & Swanson, 1993a , 1993b, in press-a, in press-b)

五、參考文獻格式
(一)參考文獻中所列書目,需與正文中引註文獻一致。凡文中 未引註者,不能列於參考書目中。
(二)中西參考文獻,需分別編排,中文在前,西文在後。
(三)中文文獻之排列,依作者姓氏筆畫排序;如同姓,則依名字之筆畫排序排序。
(四)西文文獻之排列,依作者姓氏字母排序;如同姓,則依名字第一個字母排序。
(五)書籍、手冊、章節﹕
1.中文書名須粗體、英文書名須斜體。
2.中文文獻第二行起須縮排兩個全形字距,英文文獻第 二行起縮排四個半形字距。
3.參考文獻之作者,中文文獻列出全名;西文文獻列出 作者姓氏、名字(名字以第一個字母縮寫表示),姓氏與名字間以逗號分隔,逗號與名字中間空一格。
4.引用特定文獻時,如資料來自特定章、節、圖、表、公式,要標明特定出處,如引用整段原文獻資料,要加註頁碼。如(溫明麗,2008:8)、(Lomotey, 1990:125)。